大量借用老年人医保卡,低价购买药品转卖得利,骗取上百万元医保基金。近日,上海市宝山检察院披露了一起重特大医保诈骗案。
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王某、李某等人以每次或每月20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他人借用医保参保人的医保卡,冒用老年人的身份,以虚开的方式,低价购买相关药品,而后转卖得利。经查,王某、李某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6万余元。同时,徐某某等出借医保卡的医保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数万至数十万不等。
对于“收、贩、销”链条上的主犯,检察机关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涉案医保人员,考虑到多为60周岁以上退休老年人,系受他人利益蛊惑、主观恶性不大,参与程度较低、获利较少,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除却累犯,均建议适用缓刑;对于犯罪金额较少的,依法相对不起诉。
最终,王某、李某以及药品回收人、医院工作人员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医保参保人员55人也被判刑并处罚金。
宝山区检察院在调查后发现,涉案医疗机构存在委托代配药制度执行不严格、门诊医师怠于审核把关、日常管理不完善等问题,遂向相关区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责任部门及时查缺补漏,加强监管,督促医院严格落实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规定,强化医生、药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对现有问题及时整改,杜绝违规配药诈骗医保基金的情况再次发生。相关行政部门回函表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进一步推动落实相关监督机制,加强监管预警,加强联合执法,督促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代配药制度履行职责等。 据看看新闻
提醒:出借医保卡后果严重
一是出借自己的医保卡是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等多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使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医保局应责令退回由基本医疗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并可处警告、罚款,还可对其采取改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记账结算方式1至6个月的措施。
二是出借自己的医保卡谋利,可能成为诈骗罪的共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出借医保卡为他人骗取医保基金提供帮助,则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三是医保基金是国家设立的,由用人单位、个人和国家按照比例共同缴纳,医保基金中的钱不完全是个人财产,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因此出借医保卡不仅损害自身利益,更是对国家利益的巨大侵害,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
在此提醒,出借医保卡风险大,切勿因为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导致身陷囹圄如何办理股票融资,追悔莫及! 据警民直通车上海
医保王某基金医保卡李某发布于:陕西省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